相關統計數據顯示。其備付金利息收入占比高達22.24%其次是網絡支付機構,支付機構備付金利息收入在總收入中的占比為9.52%其中占比最高的為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機構。占比為11.26%
根據央行發布的114號文的要求。另外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將實現100%比例的交存。第三方支付機構“躺著賺錢”好日子正式結束了自今日起(2019年1月14日)支付機構應注銷在商業銀行的所有備付金賬戶。

央行公布《關于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114號文)人民銀行決定將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100% 去年6月29日。
具體而言。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2018年7月9日起。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支付機構應于2019年1月14日前在法人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開立“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并于開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原委托備付金存管銀行開立的備付金交存專戶”銷戶。此外。

客戶備付金是指支付機構為料理客戶委托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預收待付貨幣資金。
客戶備付金賬戶應開立在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
央行關于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的相關要求如下:
2017年1月。并明確規定客戶備付金暫不計利息;央行發布《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依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
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操作指引》明確要求于2017年4月17日起開展備付金交存工作; 2017年3月。
2017年12月。集中存管開始加速;發布《關于調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提高支付機構交存比例要求。
確定了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的目標。 2018年6月再次發文。
2018年11月底。規定支付機構應于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央行下發《關于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有關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并與中國銀聯或網聯對接,開立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
央行“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最新數據顯示。非金融機構存款(即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款)為1.24萬億元,截至2018年11月。依照彼時85%交存比例計算,全行業備付金總額約為1.5萬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