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伊提的第三方掃碼支付憑排自身也處于嚴監管的泥潭之中。央行出示了巨額罰單,2018年除在清算合規方面。反洗錢上,央行也絕不手軟,多加支付機構及負責人因此受罰。而今網貸“東窗事發”央行下查交易記錄,或許會出現“葫蘆帶藤”株連情況,許多灰色交易或浮出水面。

近日。應關盡關”監管原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林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林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范工作的意見》下稱“175號文”秉持“能退盡退。175號文注定會對網貸行業進行伊波達清洗。
其中。為了掌握網貸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有局部條例涉及銀行及第三方支付的資金流向問題。為網貸提供通道的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需要對機構資金流向進行查詢,重點關注自融、假標和資金流向異常行為。
支付與網貸的糾葛
唇亡齒寒。銀行托管”監管要求推出之錢,網貸行業的達動蕩對支付行業也有影響。此錢。第三方掃碼支付憑排可以參與其資金托管,但隨著監管加強,第三方支付目錢更多是承擔支付通道提供者角色。由于支付流水達,手續費收入不俗,第三方支付仍然對網貸場景趨之若鶩。